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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第1页)

“我是认真的,”劳瑞轻轻插进来说,“我是说,这个生物学家的身份是我弟弟的一个假面具——没别的。噢,他确实每天到普费泽上班。实际上,他在这家公司的图书馆工作,但只是一个挂名闲职,他在那儿可以读大量的书籍而不妨碍任何人。偶尔也帮公司里真正的的科学家们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这样可以保护他不受任何伤害。没人知道这一切,包括那位甜蜜的姑娘,苏菲!”

我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但是他怎么……”我竭力寻找着合适的字眼。

“这家公司的一个重要人物是我父亲的朋友。这只是一个很好的帮忙。这很容易安排,内森能控制自己时,他可以胜任规定的工作。正如你所知道的,他毕竟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甚至是个天才。只是他大多数时候都很不正常,处于混乱失常状态。他完全能做好他想做的任何一件事,写书,搞生物研究,数学,医学,天文学,哲学,等等,什么都行。这一点我毫不怀疑。但他的思想从来没有清楚过。”劳瑞又苦笑一下,默默地把双手合在一起。“事情的真相就是,我的弟弟是一个十足的疯子。”

“噢,耶稣!”我咕哝说。

“他患有妄想症,或者说是精神分裂症,我想那些脑科专家也搞不清楚他属于哪一种。但不管怎样,他的确不正常。常常是几周,几个月,甚至几年,他没有一丝发疯的迹象——然后,突然——他失常了。最近几个月他的病情加重了,是因为吸毒引起的。这就是我想告诉你的一件事。”

“噢,上帝。”我又说了一声。

坐在那儿听着劳瑞如此直率而平静地说着这些可悲的事情,我竭力使备受震撼的大脑平静下来。一种近乎悲哀的感情猛然袭来。如果他告诉我说内森患了某种不治之症即将死去,可能我也不会感到如此的震惊与不安。我开始结结巴巴地说,像一个溺水者想拼命抓住最后一根稻草。“可是这太难以置信了。他告诉我有关哈佛——”

“哦,内森从未上过哈佛。他从没进过大学。当然这不是他比别人笨,他读的书比我这一生读的都要多。但如果一个人像内森这样病魔缠身的话,是无法接受正规教育的。他读过的学校有谢泼德·普拉特,迈克林,佩恩·惠特尼等等,是一些非正常人照护院。你刚才说到的是一个收费昂贵的休养农场,他曾是那里的学生。”

“哦,太可怕,太惨了。”我低声地说,“我知道他……”我犹豫了。

“你是说你已经知道他不很稳定,不……正常。”

“是的,”我回答说,“我想傻瓜也能看得出来。但我的确不知道有多么……唔,多么严重。”

“有一次,大约两年前吧,他大约十八九岁的时候,好像完全恢复正常了。但这只是一种假象。我父母那时住在布鲁克林高地一栋很漂亮的房子里,战争还没有结束。一天晚上,在经过一场激烈的争吵之后,内森差点把那房子给烧了。那时,我们不得不把他隔离了好长一段时间。那是第一次……但不是最后一次。”

劳瑞提起战争,使我想起自认识内森以来一直令我迷惑不解,却总因这样那样原因被我忽略的一件事。显然,内森的年纪正好应该在战争期间应征入伍,但他从未主动提起服役的事,我也把这事儿丢在了一边,心想这是他个人的私事。但现在我不能不问了。“内森在战争期间干什么呢?”

“哦,上帝,他完全不符合征兵条件。在他头脑清楚的那段时间,他确实想参军,但我们坚决阻止了他。他什么也没干,只是呆在家里读普鲁斯特和牛顿的《科学法则》,以及不间断地到精神病院去。”

我很久没有讲话,努力接受这些有关内森的事情。这些情况足以解释一直压抑在我心里没有流露出来的所有疑问与焦虑。我坐在那儿沉思着,一言不发,这时一个模样可爱,大约三十来岁的黑发女人走了进来。她径直走到劳瑞身边,抚着他的肩说:“我要出去一会儿,亲爱的。”我赶紧起身,劳瑞介绍说,这是他妻子咪咪。

“见到你真高兴,”她说,握了握我的手,“我想在内森的事情上你也许能帮帮我们。你知道,我们很关心他。他经常提起你,我觉得他把你当成了弟弟。”

我说了一些附合的话。我还想补充一点别的什么,可她说:“我得走了,你们俩继续谈吧。希望能再见到你。”她真美。我看着她走出去,十分优雅地穿过厚厚的地毯——它在这个温暖好客,豪华但不张扬的屋子里第一次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的心猛然一动:我为什么不能成为一个迷人的,知识渊博的,收入丰厚的,拥有一位性感太太的犹太泌尿科医生,而非要当一个贫穷潦倒,苦苦挣扎,作品迟迟不能问世的无名作家呢?

“我不知道内森对你讲了多少有关他自己,以及我们家庭的事。”劳瑞又给我倒了一杯麦芽酒。

“不太多。”我说。确实不多,我一时觉得很惊讶。

“我不想用太多的细节来烦你。不过我的父亲——唔,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他从拉脱维亚来这儿时,一个英文字都不会说,但在三十年中,他靠经营犹太人的罐装汤汁发了财。可怜的老头儿,他现在住在护理院——一家很昂贵的护理院。我并不想说得那么庸俗。我把这些告诉你,只是想强调我家完全可以为内森提供他所需要的那种特殊医疗的费用。他得到了最好的治疗,但毫无用处。”

劳瑞停了下来,叹息一声,声音里充满哀伤和忧郁。“所以最近几年里,他一直在佩恩·惠特尼,里格斯,明尼基尔,或别的什么地方进进出出。这一长段日子他一直很平静,表现得和你我一样正常。当我们为他在普费泽的图书馆找工作时,以为他从此可以开始正常的生活了。这在医学上并不是没有先例,事实上,治愈率还相当高。他似乎也很不错,尽管我们得知他到处向别人吹嘘,夸大他的工作,但那不会造成什么伤害,即便他沾沾自喜地编造说新创出了某种神药也无妨。看起来他真正安定下来了,正在朝……唔,朝正常的方向发展,或者说是一个非正常者所能做到的正常。可现在,有了这位甜蜜,悲伤,美丽,让内森乱了方寸的波兰姑娘。可怜的孩子。他告诉我他们要结婚了——斯汀戈,你怎么看?”

“他不能结婚,是吧?他什么时候也像这样来着?”我说。

“几乎没有。”劳瑞停了一下,说,“但怎样才能阻止他呢?如果他又失去了控制,我们可以把他永远隔离起来。那样一切就都解决了。但现在却很难办到。你都看见了,事实上他有很长一段时间表现得很正常。谁会说如此长久的正常不是经过大量医治后治愈的标志?这种的病例报告有很多。难道能仅凭最坏的假设而剥夺他过正常人生活的权利?但假如他娶了那位可爱的姑娘,假如他们有了一个孩子,再假如他真的又一次发疯了,那该多么不公平啊——对每个人来说!”沉默片刻之后,他直愣愣地看着我说,“我不知该怎么办?你有答案吗?”他叹了口气,说:“有时候我想,生活是一个可怕的陷阱。”

我在椅子上不安地扭动着,突然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沮丧,像背负着整个宇宙似的心情沉重。我怎么能告诉劳瑞说,我刚刚见过你的弟弟,我亲爱的朋友,处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危险的濒危边缘?我听说过疯狂,但一直认为它只是一种无法言喻无法控制的禁闭室里的胡乱呓语,绝不会与我有什么关系,而此时此刻它就蹲伏在我的面前。“你认为我能做什么?”我问,“我的意思是,为什么你——?”

“为什么我要你来这儿?”他轻声打断我,“其实我也不十分清楚。我想是因为我觉得你可以帮助他远离毒品,那东西目前对内森太危险。如果他不沾氨基丙苯的话,或许还有好转的希望。我帮不了他多少。我们在许多方面很接近——不管我喜欢与否,我都是内森的榜样,但同时,我也是一个可能会引起他反感的权威人物。还有,我现在不能经常见到他。但是你——你确实与他很亲密,而且他尊重你。我想,也许你能设法说服他——不,这个字眼太刺耳——影响他,否则他会吸毒过量,有致命的危险。另外,如果不是因为内森处在于危险的境地,我也不会要求你当一个探子——就是说,你盯住他,然后随时用电话把情况告诉我。我常常觉得与他失去了联系,无能为力,但如果有你帮忙就再好不过了。这个请求有什么不合适的吗?”

“不。”我说,“当然没有,我很乐意帮忙。帮助内森,还有苏菲。他们和我很亲近。”这时我觉得该回去了,起身与劳瑞握手告别。“我想事情会好起来了。”我小声地咕哝了一句,带着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绝望的乐观。

“希望如此吧。”劳瑞说。他努力在脸上挤出一丝笑容,使我仍觉得他的乐观与我的一样凄苦、不安。

与劳瑞见面后不久,我便犯下了一次令自己内疚不已的严重错误。显然,劳瑞与我简短会面的意图是让我监视内森,在粉红宫与他之间建立起一种联系。我的职责是充当看守兼忠实的随从,温柔地跟在内森的后面,并努力使他保持正常。坦率地讲,劳瑞认为在内森吸毒期间,我也许能使他镇静下来,稳住他,甚至对他施加某种良好的影响。这难道不是一个好朋友应该做的吗?但我“被逮住了”(我已不再使用这个词,但当时它准确地描绘出我的疏忽大意——或更准确地说,是我的放任)。有时我想,如果在那关键的时刻我在场的话,能控制住内森,阻止他走向毁灭吗?得到的答案经常是令我绝望的“是的”或“也许”。难道我不应当把劳瑞告诉我的事告诉苏菲?但是,既然我无从预测会出什么事,那么我只能找一个连自己都不能说服的借口:内森已处于不可逆转的狂暴之中,命中注定地滑向毁灭的深渊——而在这个过程中,苏菲的目的地与他的目的地焊在一起无法分割。

此时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便是我离开了一段日子——不到十天。除了与苏菲一起去琼斯海滩的那个星期六之外,这是我到纽约的几个月里第一次走出纽约之行——事实上仍在这座城市的边缘。我去洛克兰县一栋安谧宁静的乡村风味的村舍,从乔治·华盛顿大桥往北只有半小时车程。这次旅行是另一个意外的电话带来的。这个电话是我在海军陆战队时的一个朋友打来的。他有一个很平凡的名字:杰克·布朗。这个电话着实让我感到意外。我问杰克·布朗是怎么找到我的,他说很简单:往弗吉尼亚打个电话,然后从我父亲那儿得到我的电话。我很高兴地听着他的声音:南方腔,那声音如同流过他的家乡南卡罗来纳的浑浊河水一样浑厚宽阔,在我耳里如同久违的竖琴一样亲切、动听。我问杰克过得怎样。“不错,伙计,很好。”他回答说,“在这儿和北佬一起生活。我想请你到我这儿来玩玩。”

我很喜欢杰克·布朗。年少时交的朋友往往令人欣喜,彼此之间的爱与忠诚是成年以后的友谊(无论多么真诚)不能带来的。杰克就是这样一个朋友。他聪明,活跃,富于同情心,博览群书,有喜剧天赋和灵敏的嗅觉,能识破一切诡计。在都克大学那令人窒息的几个月里,他常用他的智慧逗得我捧腹大笑。他的这些智慧基于他对南方法庭修辞学的微妙运用(显然,这得益于他的父亲,一位杰出的法官)。在那个大学里,为了把我们从幼稚的炮灰转变成成熟的炮灰,海军陆战队试图把两年的学习课程在一年灌进我们的大脑,因此造就了一批半生不熟的大学毕业生。杰克比我稍大一点,大约九个月吧,所以按临时顺序排在了我的前面,参加了战斗,而我则毫发无损地躲过了。他到了太平洋,他所在的部队准备进攻硫黄岛,而我仍呆在北卡罗来纳的沼泽地里学习排列战术。他写给我的信简直出奇的长,里面充满幽默诙谐,恶作剧,怒气,却又热情洋溢。我把它看作是独一无二的杰克风格。直到多年以后,我在《第二十二条军规》里又奇迹般地发现了它。他一直保持着高昂、向上的情绪,甚至当他身负重伤时(在硫黄战役中失去了一条腿),仍从医院病榻上给我写来充满欢乐和斯威夫特式刻薄的信。我敢肯定,一定是他的疯狂和不折不扣的斯多噶哲学才阻止了他陷入绝望。他安上假肢泰然自若,还说这玩意给了他一种富有魅力的肢体,就像赫伯特·马谢尔。

我说这么多只是想让大家了解杰克非同寻常的性格魅力,以及解释我为什么置苏菲和内森于不顾而去赴他的约会。在都克大学,杰克曾经想成为一名雕塑家,战后,经过美术学生联合会一段时间的学习后,他搬到尼亚克后面一座宁静的小山上,准备在在一笔嫁妆(他毫无保留地告诉了我)的帮助下,用铜和铁板塑一座巨型雕塑。他的新娘是南卡罗来纳最大几家棉纺厂中一位老板的女儿。起初,我假惺惺地推辞了一番,说我的小说进展顺利不想中断。他马上打消了我的顾虑,说他的房子里有一间小偏房,我可以在那儿继续工作。“还有,朵拉利斯,”他说,谈到他的妻子,“她的妹妹也在这儿玩。她叫玛丽·爱莉斯,刚满二十一岁。相信我,小子,她美得像一幅画。真的。还有,她十分热情!”热情,我兴奋地想着这个词。不难想象,如果一年四季我的性能够不停地得到可怜的满足,我也就不受此诱惑了。

玛丽·爱莉斯!上帝,玛丽·爱莉斯。我几乎马上就要提到她了。由于她对我的心理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所以她在这个故事里显得很重要。这一经历虽然很短暂,却为我和苏菲的关系抹上了一层恶毒的阴影。

至于苏菲本人,还有内森,我必须简短地交待一下。在离开前的那天晚上,我们在枫苑搞了一个小小的聚会。这本该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在旁观者看来也的确如此,但有两件事让我杉极不舒服,不安之感一直憋在心里。第一件,是苏菲喝酒。我注意到,自从内森回来之后,苏菲有好一段日子滴酒不沾,但时间很短,可能仅仅是因为内森的告诫;在那些日子里,我很少见谁沉溺于酒精,他们只是象征性地喝点查布利酒。但现在,在内森失踪的那几天,苏菲和我在一起时重又以酒度日,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雪利酒,常常是舌头都伸不直了,幸而头脑还没有麻木不堪。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又开始喝烈性酒,她似乎变成了一个酒鬼。我什么也没说。原因很简单,内森才是这里的主人。但我一直感到焦虑不安,内心一阵阵刺痛。而让我更困惑的是,内森对此漠不关心,或者说即使注意到了,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制止这种危险的狂饮。

与往常一样,那天晚上的主角是内森。他一直喋喋不休,为我要了一杯又一杯啤酒,直到我飘飘欲仙,晕晕乎乎。他给我和苏菲讲了一连串的笑话,全是有关犹太人的,不知他从什么地方听来的。我觉得那是我与他相识几个月来他的心智最健康的一天;我发现自己又一次在他面前笑得浑身颤抖。他确实是个极富感染力的人,可以用一两句简短的话割去我的愉快,让它像流入下水道的水一样消失无踪。我们起身回粉红宫的路上,他的腔调变得严肃起来,用那双雾蒙蒙的潜伏着疯癫的眼睛盯着我。他说:“我现在才决定告诉你,因此你明天的旅途中就有事情可想了。但等你回来时,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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