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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被称为绝望的嫩芽从赵瑟的心底破土而出。她明白了,或者说十一理解了。一旦不能触碰的实质以如此直白的方式叙述出来。对于他们而言,最好的选择便该是就此相望于江湖。这样,至少他们还能将流星划过天幕的绚烂永远铭记。
赵瑟懂得这道理,然而她真的舍不得放弃。她抹掉脸颊上泪水指责道:“不要想那些无聊的事。那是陆子周那样的人才会有的感叹。留下来或者抢走我,我的十一应该这么想。
“我终究成不了陆子周也成不了傅铁衣。瑟儿,自私的是我,不是你。我不要那种半吊子的婚姻。彻底地拥有,或者彻底地放弃,不要中庸。是的,瑟儿,今夜,我们在此成婚,结为夫妻。在我死去的那一刻,它将是我一生最美好的回忆……”
十一松开赵瑟,将哀伤与眼泪遏制得无影无踪。在赵瑟朦胧的视线里,他如仙人一样向后飘去。在赵瑟有些嗡嗡作响的耳朵里,留下这样的声响:
“今夜我们彻底离弃,再无相干。永远都不要原谅我,瑟儿,痛恨我吧,只要你能永远忘了我……”
十一向后翻过窗户,宛如飞翔在天际的大鹏鸟。他走了,走得毅然而决然。他不曾回望赵瑟一眼。他留给赵瑟的最后一句话在风中飘荡。
“让别人去作出牺牲总是简单的啊,瑟儿……”
赵瑟心底有一座高楼轰然倒塌,只剩下些残垣断壁。
“有什么了不起!分离就分离!”赵瑟仰面躺在榻上,咬牙切齿地说着。然而不管怎么看,她都像是个负气的小鬼。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的力气,她一把扯下半垂的帷帐,团在手里使劲擦拭着自己面颊上不断流淌着的泪水。
次日五月十五,良辰吉日,婚礼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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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正礼要到黄昏才举行,亲迎礼也要等到正午之后才开始,但作为新娘的赵瑟总要在天刚亮的时候便起床开始梳妆。昨天那些穿着缯红色裙子的女侍们捧着同样颜色的礼服叫醒赵瑟。她们被赵瑟眼睛上异乎寻常的红肿惊讶,却懂得默契地闭上嘴巴。在今天这个重要的日子里,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局。原则上只要赵瑟乖乖地行完婚礼,她想怎么样都可以。谁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刺激赵瑟,不然婚礼上出了差错绝没有人给兜着。
赵瑟还在懵懂之中,昨天晚上的事像春梦一样虚无缥缈。如果不是自己红肿的眼睛,她几乎认为她记忆中的一切都是梦,是臆想,是不真实的。赵瑟隐约记得十一是走了。于是她奇怪于自已为什么不伤心,不哭天抢地,不寻死觅活。于是她更加坚定的认为那一切都是不存在的,都是她的幻觉。
自己不是总喜欢幻想那些悲惨的结局吗?赵瑟想。
这样,赵瑟整个人看起来就有点儿呆呆的。她面无表情地看着许多双肥腻的白手给镜子里那张面无表情的少女的脸上羊脂,匀白粉,涂胭脂,描眉画嘴挽头发,最后摞上一层又一层的珠宝。她们给她穿上足有十八层之多的礼服,架着她站起来。是的,衣服太重,赵瑟几乎没有办法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
赵瑟打量着镜中的自己,很难确定镜中的那人就是赵瑟自己。如果非要说镜中的那人是赵瑟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她们在弹指一挥间的功夫,令妙龄少女老去了。那里面,怎么看都应该是十年以后的赵瑟。
她们把她打扮成一个雍容华贵,浓妆艳抹的贵夫人了。是很漂亮,很高贵,但赵瑟觉得很陌生,或者说很熟悉。镜中那个影子,和充斥着上都的、裙摆飘香的贵夫人们重合在一起。赵瑟无法从其中找到自己的味道。她们没有区别,只是支撑起华衣美服的架子,是捏出不同高矮胖瘦与容颜的玩偶。
赵瑟在心里开着可有可无的玩笑:“不知道傅铁衣有没有长着一双火眼金睛。透过这样厚重的脂粉,他还能认出我来吗?或者根本就不用我去结这个婚。反正都是带着面具,就算上都城外的乞丐婆来恐怕也不会有什么不妥,哈……”
女侍们扶着赵瑟走出斋宫。从斋宫到家庙,漫长的青砖道路上均已铺上了红毯。道路两旁整齐的站着执事。他们举着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礼器,有些连赵瑟也不能确定名称。几百名音质极美的小男孩应和着丝竹管弦之乐,齐声反复吟唱: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赵瑟的叔父秦合清含笑立在斋宫门口,女侍们簇拥着将赵瑟送到他面前。秦合清拉住赵瑟的一只手,扶着她一步一步往家庙走去。他很高兴,一面走,一面小声地安慰赵瑟:“别紧张,什么都安排好了,只要跟着做就好。我们的女儿啊,终于也长大成|人,转瞬间就成家立室。早日生个娃娃吧。”
赵瑟脑中一片混沌,只亦步亦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秦合清自然以为她是紧张,笑着宽解她道:“没关系,婚礼谁都只有一次,紧张一点儿没有人会笑话。别怕!”
因为礼服束缚的原因,赵瑟每迈一步只能向前移动很短的距离。足足用了一个半时辰,赵瑟才从斋宫走到家庙。正午的太阳晒得人发昏,尽管有秦合清扶持,赵瑟仍然汗湿重衫,累得几乎站立不稳。由此可见,古往今来结婚都是一个体力活。
秦合清在家庙的台阶下松开赵瑟。赵瑟呼了口气,略微整理衣衫,自己踏上十几级台阶走进家庙,女侍们排成两列跟在后面。
今日是赵氏嫡女完婚的日子,除了赵瑟那位誓死不入上都的亲娘之外,赵氏一族人数超过数百的女人们全都聚集于家庙。尽管这些贵妇人们尽可能打扮得庄重朴素,一时之间,严正肃穆的祠堂里也仿佛沾染上了脂粉的旖旎。那些女人们在赵瑟眼里如浮光掠影一般,赵瑟知道自己精神有些恍惚。她抬眼看见自己祖母带着慈祥的、欣慰而期待的笑容站在家庙的正中望着她,她勉强打起了精神。
家庙那种地方总有点儿阴森森的感觉,这不是人多就可以抵消的东西。赵瑟的脊背上立即泛起细小的颗粒。垫上供奉着赵氏列祖列宗的牌位,二十九代,六百多年。如此漫长历史的辉煌与荣耀本身就是力量,连那些牌位上的灰尘似乎都值得肃然起敬。
赵瑟屈服于这种伟大的力量之下,深深地顶礼膜拜。经过阉割成为庙祝的祭司帮助赵瑟行少牢礼。在祖宗的牌位前献上羊和豕,赵瑟按照女侍的提示轻声祷告:“赵氏再传三十二世之宗女瑟,将以今日亲迎于涿郡傅氏,不胜感怆,谨以少牢以告祖先。”庙祝遂醮赵瑟而命其亲迎。
女侍扶持赵瑟起身,退后几步。赵瑟接过女侍手中的酒爵,在她的祖母芫国夫人前行稽首礼,奉上酒爵。芫国夫人以族长而非祖母的身份喝下这杯酒。赵瑟再献,则芫国夫人以酒醮赵瑟说道:“往迎尔相,承我宗事。”
话是依照古礼一板一眼地说出来的,听起来有些晦涩。的确也是,“早把你的丈夫接回来啊早生娃”这样的话在家庙里说得好听真不容易。
芫国夫人递给赵瑟一只黑羽白绫的野雁,让她抱着出门。这样,告祭家庙的礼就算大功告成。赵瑟坐上五彩的喜车,亲自前往傅铁衣的宅邸迎接他。
“亲迎”这活儿说得不好听一点儿那就是游街示众,还是在一众帮凶的协助下游街。婚礼办得越盛大,街就游得越光彩照人。赵氏的婚礼毫无疑问是盛大的,盛大到赵瑟都怀疑傅铁云怎么靠他那碰一碰就要咽气的身体操持下来。
婚礼历来都是世家贵族炫耀奢华的绝佳场所。在赵瑟前往傅宅迎亲的路线上,赵氏花了大笔的银钱装饰。从赵府到傅府,再从傅府回到赵氏新建的婚宅,这对未婚夫妻将要踏过的每一寸土地都要用名贵的织毯铺盖。道路两旁的树干一律裹上五彩锦缎,树冠饰以彩灯。迎亲的队伍蜿蜒迤逦延绵数里,一路招摇,终于在黄昏之前到达傅府。
赵瑟也终于可以稍稍松下一口气。一路上她不知为何坐立不安,怀里抱的野雁也不老实。那玩意儿是活的,总要时不时的扑腾着翅膀逃跑,搞得赵瑟极其狼狈。直到赵瑟愤愤不平地将那“野鸭子”夹到胳肢窝儿下面,它才总算老实了一点儿。
女侍们扶着赵瑟下车。如何走得优雅,赵瑟懂,关键时刻并不需要别人为她操心。傅家的傧相引领赵瑟从东面的台阶步上傅家的厅堂,傅铁衣的母亲端坐于上首。这位傅太太在今天做得很像那么回事儿,像是傅铁衣这样人物的母亲,所以赵瑟上前跪拜——其实,就算这位老太太今天偏要作泼妇,高贵如赵瑟也得屈膝下拜。所以说,赵瑟找这个心理平衡,一点意思都没有。
赵瑟两拜之后,奉上野雁。傧相以素帛扎住野雁的双脚,置之于木盘,捧到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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