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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拍马屁不是易事。拍得好了还好,拍到了马腿,就很尴尬了。
马耀宗恨不得给自己来两个耳光。怎么就想出那么一个馊主意!郡主摆明了不待见那个郑小公爷,勉强敷衍几日就撵回京城去了。他怎么会突发奇想,让祖父找那么一匹马来碍郡主的眼?
就在马耀宗自怨自艾之际,郡主忽地含笑转头看过来:“马舍人,那一匹马看着不错,牵过来瞧瞧。”
马耀宗立刻回神,精神抖擞地应了,顺着郡主手指的方向将一匹花马牵过来:“郡主,这是一匹母马,虽然看着不那么中看,其实耐力最佳。适宜长途行军。”
姜韶华笑着嗯一声,打量几眼,然后骑上花马,在操场里跑了一圈。这是驯好的良马,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马。
姜韶华很满意,下马后吩咐道:“这匹马很好,本郡主要了。”
马耀宗大喜,连连笑着应是。
宋渊骑了一圈马过来,见郡主挑中这么一匹花马,有些惊讶:“郡主平日喜欢神竣好看的马,今日怎么挑了这么一匹不起眼的?”
姜韶华笑了一笑:“以前我小,不懂事,喜欢好看的。现在我才知道,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郡主话中有话,意味深长。
宋渊深深看郡主一眼:“郡主喜欢就好。”
姜韶华随口笑道:“我再替崔渡挑一匹。他整日在田庄里忙碌,没能随我一同巡查,我让人送一匹好马回去。”
宋渊是崔渡名义上的舅舅,平日也确实多有照拂,闻言笑了起来:“郡主有心了。”
姜韶华仔细地看了一圈,挑了一匹灰色母马。宋渊立刻安排两个亲卫,将灰马送回南阳郡。
不知崔渡收到这匹马的时候,会何等高兴。
……
谁在背后念叨他,耳朵有些痒。
此时的崔渡,正领着两百多人在田间地头忙着插秧。
做事的时候,穿着粗布麻衣最方便。
崔渡进了田庄之后,就换下了绸衣锦袍,整日穿着灰扑扑的短衫。短短的头发现在长成了不少,勉强也能抓个小揪了。长期在田地里忙活,再白净的皮肤也禁不住风吹日晒,浅浅的小麦色悄然深了一些。一笑间露出一口白牙。
右耳痒,崔渡也没擦手,就这么抓了几下,很快抛在脑后。一边转悠一边高声指挥:“插秧要注意距离,不能过密。”
“林庄头,我在这边,你去那边瞧瞧。”
林庄头点头应了。
耕种最是辛苦。每年春耕播种,庄子里前前后后要忙一个多月。崔渡来了田庄之后,众人的忙碌前就要加一个更字。
不过,看着一排排整齐翠绿的秧苗从暖棚里移出来,一株一株地栽进土里,幼嫩的叶子在春风中轻摆,林庄头等人心里就格外熨帖。
玉米红薯都是新粮种,他们以前从未种过。不过,种了几十年地,身为农夫的本能告诉他们,这些幼苗生命力强健,一定能在这片沃土上扎根,长出粮食来。
田庄里忙着春耕,个个早起晚睡,恨不得将一个人掰成两个人来用。崔渡更是忙得飞起,到了晚上,匆匆梳洗一二,头一沾上枕头就睡着了。
没办法,实在是太累了。
从年后十五来田庄,他就在田庄住下,忙着选种培育秧苗耕种,再也没回过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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