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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那个农民开价,他报出了一个数字,是我心理价位的十倍。
“太荒唐了。”
我说着要离开。
“喂,喂,喂!”
他赶紧再叫我。
我回过身,报出了他原来价格的三分之一,他翻了一倍。我说如果他这么喜欢一个死人的家,他应该留着它给自己用。我说我和他不同,我只想要棺材里面的小盒子,用来装我的一些小东西,然后我就把棺材劈成木材烧掉了。
“这个棺材有很大的空间可以放东西呢。”
农民叫道,然后把价格稍稍抬了抬。
我叹了一口我能叹出的最大的气,说他需要负责将棺材运到武汉。
成交!
太好了!
回到旧金山,棺材一到,我就把它放在我商店的后房,用来盛放南夷部落的古代纺织品。
不久,我邀请客人来品尝不同的普洱茶——唯一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好喝的茶;其他茶超过六个月后,你可以用来作小猫的窝。
品茶到第五轮,我们品到最老的茶,二十五年历史被叫做“骆驼呼吸”,虽然特别难喝,但能降低胆固醇和延年益寿。
“我迟早都会死的。”我开玩笑说道,“然后这个,”我同时拍着那巨大的“家具箱子”,“这个通向另外一个世界的魔法船,棺材中的凯迪拉克,就是我梦想中被埋葬的地方,并且棺材的盖子要被打开,这样来参加我葬礼的人,都可以欣赏棺材里的艺术……”
在我死后,几个参加了那次品茶会的人想起了我怪诞的话。我的一句俏皮话被描绘成了“预知”,等同于“最后的希望,必须被实现”等等,令人作呕。
这样,我就躺在了这个破船似的棺材里,幸亏没有那个太监干枯的东西。那个装着可怕残骸的象牙镶边盒子不见了,还有装着太监喜爱的藏獒骨骸的罐子也不见了。尽管我想象不出,为何有人会偷这种不吉利的东西。
博物馆对棺材作了一些小小的修缮和抛光,但没有对裂缝和翘出来的木片加以修理。这就是他们保持原样的态度。如果是一个中国的修复师傅,他会把它修得像新的一样,并且刷上一层金光闪闪的亮漆。因为这个棺材很深,因此他们在底下垫了一层豆荚状的泡沫塑料,上面再铺一层天鹅绒——米色的人造塑料天鹅绒,没有比这看上去更可怕的了。
这就是我怎样被展示在博物馆会堂里。我躺在一个巨大的黑漆棺材中,棺材上刻着传说中的动物和原主人的名字,他肯定会晃着驱逐令将我赶出这个棺材。
唉,如今我已追悔莫及。要是当初认真为我的后事打算的话,我会要求佛教式的火化,一下子就消失了,免得被肉体束缚。
关于我骨灰的容器,没有单个骨灰盒是合适的。我会选择九个尺寸不同的精细盒子,都来自于我的“不朽者”商店。比如,一个曲线型的来自南宋的盒子,一个圆形的陶渊明用来收集菊花的盒子和我最喜欢的、故意定了很高价格以便卖不出去的、一个明朝黑色皮革的刷子盒。我以前常常将它打开,深吸一口里面的空气,并用我的脸去感受诗一般的气流。
九只精心选择的盒子,要按照我的遗嘱放在桌子上,排成三行三列,像掷三次清朝硬币一样——既随机又有含义。九个从社会精英里挑出的朋友,每人让他选择一只盛有我部分骨灰的盒子。
按照我的要求,他们要把我带到一个可爱的地方——可不是什么壁炉台或者史丹威钢琴上——然后撒掉骨灰,但是把盒子留做纪念。九只盒子在博物馆里,随着岁月流逝,其价值会越来越高,人们会记住我“不断增值”。
啊哈,他们读到这样的遗嘱一定会捧腹大笑的。因此,我那骨灰的处理过程就会轻松愉快,我就不用躺在那开着盖的棺材里被人看了。
但是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在等着看这出好戏呢。
我这短暂一生里,不同阶段的朋友、熟人、陌生人们,一个接一个站在棺材前说“再见”。许多人都很好奇地看殡仪人员是如何掩盖死人的伤口的。“哦天哪!”我听见他们互相大声嘀咕。
看见他们如此古怪地摆布初登死亡舞台的我,我自己也吓了一跳:他们用一块银光闪闪的围巾做了个大大的蝴蝶结围在我受伤的脖子上。就像是包着铝箔的、将要被放进烤箱里的火鸡。
更有甚者是楚塞拉·本尼,追悼会上最最悲伤的司仪,也是全场哭得最厉害的人。
挂在追悼会上的照片,是三年前我们去不丹探险时拍的。
照片上的我又强壮又快乐,但发型实在是差劲——三天没有热水洗头了,头发油腻地打着绺儿,额头还有道深深的压痕,那是太阳帽压出来的痕迹。
喜玛拉雅山——谁知道在那里旅行会这么热?谁知道本尼偏偏会把这张照片,作为一个女人生前“最美丽”的形象挂在追悼会上?谁又会知道那个傻乎乎的殡仪小姐,会给我做个一模一样的发型出来,皮肤涂得像Brokpa姑娘一样黑。现在人们记忆中的我已完全走样了,像个缩水起皱的芒果。
观看自己的葬礼(3)
我并不期望大家说:“噢,我记得璧璧,她很漂亮。”没这意思,我在少女时代就清楚什么是美。我知道自己的缺点,我身材小,腿也不长,像匹蒙古小野马;手和脚硬得像没被读过的书;鼻子太长;脸型太尖。每一点都是勉勉强强,那是我妈妈家族的遗传,先天不足,永远都补救不了。
我不计较我的长相,小时候更不在乎,但我长到青春期时,才知道女人的魅力是如此重要。我把本就很浓的眉毛画得更深,骨节突出的手指戴上戒指,把乱糟糟的头发染成各种颜色,编成大辫子梳在背后。我用突兀的颜色修饰自己,刀剑般铿锵有力,又搭配着细腻的纹理。我戴着项坠和大勋章。我的鞋是自己设计的,圣达菲的一个制皮工人做的。
“你见过传统波斯拖鞋那样把鞋尖卷起来吧?”我提示那些对我的鞋盯了很久的人们,“你们想想波斯人为什么那样做?”
“为了表示他们是上等人。”
“让他们的脚指着天?”
“为了藏卷起来的短剑。”
我终于骄傲地回答了:“答案可没那么吸引人。他们王宫里铺着地毯的大厅很长,翘起来的鞋尖能把长裙子的下沿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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