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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黄土地情歌(2)

想来,人类的一切歌唱大概正是这样起源。或者说一切艺术都是这样起源。艰苦的生活需要希望,鲜活的生命需要爱情,数不完的日子和数不完的心事,都要诉说。民歌尤其是这样。陕北民歌尤其是这样。“百灵子过河沉不了底,三年两年忘不了你。有朝一日见了面,知心的话儿要拉遍。”“蛤蟆口灶火烧干柴,越烧越热离不开。”“鸡蛋壳壳点灯半炕炕明,烧酒盅盅量米不嫌哥哥穷。”“白脖子鸭儿朝南飞,你是哥哥的勾命鬼。半夜里想起干妹妹,狼吃了哥哥不后悔。”情歌在一切民歌中都占着很大的比例,说到底,爱是根本的希望,爱,这才需要诉说。在山里受苦,熬煎了,老乡们就扯开嗓子唱,不像我们那么偷偷摸摸的。爱嘛,又不是偷。“墙头上跑马还嫌低,面对面睡觉还想你。把住哥哥亲了个嘴,肚子里的疙瘩化成水。”但是反爱情的逆流什么时候都有:“大红果子剥皮皮,人家都说我和你,本来咱俩没关系,好人摊上个赖名誉。”“不怨我爹来不怨我娘,单怨那媒人嘴长。”“我把这个荷包送与你,知心话儿说与你,哥哎哟,千万你莫说是我绣下的。你就说是十字街上买来的,掏了(么)三两银,哥哎哟,千万你莫说是我绣下的。”不过我们已经说过了,主流毕竟是主流,把主流逼急了是要造反的:“你要死哟早早些死,前晌死来后晌我兰花花走。”“对面价沟里拔黄蒿,我男人倒叫狼吃了。先吃上身子后吃上脑,倒把老奶奶害除了。”“我把哥哥藏在我家,毒死我男人不要害怕。迟来早去是你的人,跌到一起再结婚。”真正是无法无天。但上帝创造生命想必不是根据法,很可能是根据爱;一切逆流就便是有法的装饰,也都该被打倒。老乡们真诚而坦率地唱,我们听得骚动,听得心惊,听得沉醉,那情景才用得上“再教育”这三个字呢。我在《插队的故事》那篇小说中说过,陕北民歌中常有些哀婉低回的拖腔,或欢快嘹亮的呐喊,若不是在舞台上而是在大山里,这拖腔或呐喊便可随意短长。比如说《三十里铺》:“提起——这家来家有名……”比如《赶牲灵》:“走头头的那个骡子儿哟——三盏盏的那个灯……”“提起”和“骡子儿哟”之后可以自由地延长,直到你心里满意了为止。根据什么?我看是根据地势,在狭窄的沟壑里要短一些,在开阔的川地里或山顶上就必须长,为了照顾听者的位置吗?可能,更可能是为了满足唱者的感觉:天人合一,这歌声这心灵,都要与天地构成和谐的形式。

民歌的魅力之所以长久不衰,因为它原就是经多少代人锤炼淘汰的结果。民歌之所以流传得广泛,因为它唱的是平常人的平常心。它从不试图揪过耳朵来把你训斥一顿,更不试图把自己装点得多么白璧无瑕甚至多么光彩夺目;它没有吓人之心,也没有取宠之意;它不想在众人之上,它想在大家中间,因而它一开始就放弃拿腔弄调和自命不凡;它不想博得一时癫狂的喝彩,更不希望在其脚下跪倒一群乞讨恩施的“信徒”;它的意蕴是生命的全息,要在天长地久中去体味。道法自然,民歌以真诚和素朴为美。真诚而素朴的忧愁,真诚而素朴的爱恋,真诚而素朴的希冀与憧憬,变成曲调,贴着山走,沿着水流,顺着天游信着天游;变成唱词,贴着心走沿着心流顺着心游信着心游。

其实,流行歌曲的起源也应该是这样——唱平常人的平常心,唱平常人的那些平常的牵念,喜怒哀乐都是真的、刻骨铭心的、魂牵梦萦的,珍藏的也好坦率的也好都是心灵的作为,而不是喉咙的集市。也许是我老了,怎么当前的流行歌曲能打动我的那么少?如果是我老了,以下的话各位就把它随便当成什么风刮过去拉倒。我想,几十几百年前可能也有流行歌曲,有很多也那么旋风似的东南西北地刮过(比如大跃进时期的、“文化革命”时期的),因其不是发源于心因而也就不能留驻于心,早已被人淡忘了。我想,民歌其实就是往昔的流行歌曲之一部分,多少年来一直流传在民间因而后人叫它民歌。我想,经几十甚至几百年而流传至今的所有歌曲,或许当初都算得流行歌曲(不能流行起来也就不会流传下去),它们所以没有随风刮走,那是因为一辈辈人都从中听见自己的心,乃至自己的命。“门前有棵菩提树,站在古井边,我做过无数美梦,在它的绿荫间……”“老人河啊,老人河,你知道一切,但总是沉默……”不管是异时的还是异域的,只要是从心里流出来的,就必定能够流进心里去。可惜,在此我只能列举出一些歌词,不能让您听见它的曲调,但是通过这些歌词您或许能够想象到它的曲调,那曲调必定是与市场疏离而与心血紧密的。我听有人说,我们的流行歌曲一直没有找到自己恰当的唱法,港台的学过了,东洋西洋的也都学过了,效果都不好,给人又做偷儿又装阔佬的感觉。于是又有人反其道而行,专门弄土,但那土都不深,扬一把在脑袋上的肯定不是土壤,是浮土要么干脆是灰尘。“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门前刮过”,虽然“高”和“大”都用上了,听着却还是小气;因为您再听:“不管是东南风还是西北风,都是我的歌……”这无异于是声称,他对生活没有什么自己的看法,他没心没肺。真要没心没肺一身的仙风道骨也好,可那时候“风”里恰恰是能刮来钱的,挣钱无罪,可这你就不能再说你对生活没有什么看法了。假是终于要露马脚的。歌唱,原是真诚自由的诉说,若是连歌唱也假模假式起来,人活着可真就绝望。我听有人说起对流行歌曲的不满,多是从技术方面考虑,技术是重要的,我不懂,不敢瞎说。但是单纯的技术观点对歌曲是极不利的,歌么,还是得从心那儿去找它的源头和它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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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地情歌(3)

写到这儿我怀疑了很久,反省了很久:也许是我错了?我老了?一个人只能唱他自己以为真诚的歌,这是由他的个性和历史所限定的。一个人尽管他虔诚地希望理解所有的人,那也不可能。一代人与一代人的历史是不同的,这是代沟的永恒保障。沟不是坏东西,有山有水就有沟,地球上如果都是那么平展展的,虽然希望那都是良田但事实那很可能全是沙漠。别做暴君式的父辈,让儿女都跟自己一般高(我们曾经做那样可怜的儿女已经做得够够的了)。此文开头说的那位二十一岁的朋友——我们知青的第二代,他喜欢唱什么歌呢?有机会我要问问他。但是他愿意唱什么就让他唱什么吧,世上的紧张空气多是出于瞎操心,由瞎操心再演变为穷干涉。我们的第二代既然也快到了恋爱的季节,我们尤其要注意:任何以自己的观念干涉别人爱情的行为,都只是一股逆流。

我二十一岁那年(1)

友谊医院神经内科病房有十二间病室,除去一号二号,其余十间我都住过。当然,决不为此骄傲。即便多么骄傲的人,据我所见,一躺上病床也都谦恭。一号和二号是病危室,是一步登天的地方,上帝认为我住那儿为时尚早。

十九年前,父亲搀扶着我第一次走进那病房。那时我还能走,走得艰难,走得让人伤心就是了。当时我有过一个决心:要么好,要么死,一定不再这样走出来。

正是晌午,病房里除了病人的微鼾,便是护士们轻极了的脚步,满目洁白,阳光中飘浮着药水的味道,如同信徒走进了庙宇我感觉到了希望。一位女大夫把我引进十号病室。她贴近我的耳朵轻轻柔柔地问:“午饭吃了没?”我说:“您说我的病还能好吗?”她笑了笑。记不得她怎样回答了,单记得她说了一句什么之后,父亲的愁眉也略略地舒展。女大夫步履轻盈地走后,我永远留住了一个偏见:女人是最应该当大夫的,白大褂是她们最优雅的服装。

那天恰是我二十一岁生日的第二天。我对医学对命运都还未及了解,不知道病出在脊髓上将是一件多么麻烦的事。我舒心地躺下来睡了个好觉。心想:十天,一个月,好吧就算是三个月,然后我就又能是原来的样子了。和我一起插队的同学来看我时,也都这样想;他们给我带来很多书。

十号有六个床位。我是六床。五床是个农民,他天天都盼着出院。“光房钱一天就一块一毛五,你算算得啦,”五床说,“死呗可值得了这么些?”三床就说:“得了嘿你有完没完!死死死,数你悲观。”四床是个老头,说:“别介别介,咱毛主席有话啦——既来之,则安之。”农民便带笑地把目光转向我,却是对他们说:“敢情你们都有公费医疗。”他知道我还在与贫下中农相结合。一床不说话,一床一旦说话即可出院。二床像是个有些来头的人,举手投足之间便赢得大伙的敬畏。二床幸福地把一切名词都忘了,包括忘了自己的姓名。二床讲话时,所有名词都以“这个”“那个”代替,因而讲到一些轰轰烈烈的事迹却听不出是谁人所为。四床说:“这多好,不得罪人。”

我不搭茬儿。刚有的一点舒心顷刻全光。一天一块多房钱都要从父母的工资里出,一天好几块的药钱、饭钱都要从父母的工资里出,何况为了给我治病家中早已是负债累累了。我马上就想那农民之所想了:什么时候才能出院呢?我赶紧松开拳头让自己放明白点:这是在医院不是在家里,这儿没人会容忍我发脾气,而且砸坏了什么还不是得用父母的工资去赔?所幸身边有书,想来想去只好一头埋进书里去,好吧好吧,就算是三个月!我平白地相信这样一个期限。

可是三个月后我不仅没能出院,病反而更厉害了。

那时我和二床一起住到了七号。二床果然不同寻常,是位局长,十一级干部,但还是多了一级,非十级以上者无缘去住高干病房的单间。七号是这普通病房中唯一仅设两张病床的房间,最接近单间,故一向由最接近十级的人去住。据说刚有个十三级从这儿出去。二床搬来名正言顺。我呢?护士长说是“这孩子爱读书”,让我帮助二床把名词重新记起来。“你看他连自己是谁都闹不清了。”护士长说。但二床却因此越来越让人喜欢,因为“局长”也是名词也在被忘之列,我们之间的关系日益平等、融洽。有一天他问我:“你是干什么的?”我说:“插队的。”二床说他的“那个”也是,两个“那个”都是,他在高出他半个头的地方比划一下:“就是那两个,我自己养的。”“您是说您的两个儿子?”他说对,儿子。他说好哇,革命嘛就不能怕苦,就是要去结合。他说:“我们当初也是从那儿出来的嘛。”我说:“农村?”“对对对。什么?”“农村。”“对对对农村。别忘本呀!”我说是。我说:“您的家乡是哪儿?”他于是抱着头想好久。这一回我也没办法提醒他。最后他骂一句,不想了,说:“我也放过那玩意儿。”他在头顶上伸直两个手指。“是牛吗?”他摇摇头,手往低处一压。“羊?”“对了,羊。我放过羊。”他躺下,双手垫在脑后,甜甜蜜蜜地望着天花板老半天不言语。大夫说他这病叫做“角回综合症,命名性失语”,并不影响其他记忆,尤其是遥远的往事更都记得清楚。我想局长到底是局长,比我会得病。他忽然又坐起来:“我的那个,喂,小什么来?”“小儿子?”“对!”他怒气冲冲地跳到地上,说:“那个小玩意儿,娘个!”说:“他要去结合,我说好嘛我支持。”说:“他来信要钱,说要办个这个。”他指了指周围,我想“那个小玩意儿”可能是要办个医疗站。他说:“好嘛,要多少?我给。可那个小玩意儿!”他背着手气哼哼地来回走,然后停住,两手一摊:“可他又要在那儿结婚!”“在农村?”“对,农村。”“跟农民?”“跟农民。”无论是根据我当时的思想觉悟,还是根据报纸电台当时的宣传倡导,这都是值得肃然起敬的。“扎根派。”我钦佩地说。“娘了个派!”他说:“可你还要不要回来嘛?”这下我有点发蒙。见我愣着,他又一跺脚,补充道:“可你还要不要革命?!”这下我懂了,先不管革命是什么,二床的坦诚都令人欣慰。

不必去操心那些玄妙的逻辑了。整个冬天就快过去,我反倒拄着拐杖都走不到院子里去了,双腿日甚一日地麻木,肌肉无可遏止地萎缩,这才是需要发愁的。

我二十一岁那年(2)

我能住到七号来,事实上是因为大夫护士们都同情我。因为我还这么年轻,因为我是自费医疗,因为大夫护士都已经明白我这病的前景极为不妙,还因为我爱读书——在那个“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年代,大夫护士们尤为喜爱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他们都还把我当孩子。他们的孩子有不少也在插队。护士长好几次在我母亲面前夸我,最后总是说:“唉,这孩子……”这一声叹,暴露了当代医学的爱莫能助。他们没有别的办法帮助我,只能让我住得好一点,安静些,读读书吧——他们可能是想,说不定书中能有“这孩子”一条路。

可我已经没了读书的兴致。整日躺在床上,听各种脚步从门外走过;希望他们停下来,推门进来,又希望他们千万别停,走过去走你们的路去别来烦我。心里荒荒凉凉地祈祷:上帝如果你不收我回去,就把能走路的腿也给我留下!我确曾在没人的时候双手合十,出声地向神灵许过愿。多年以后才听一位无名的哲人说过:危卧病榻,难有无神论者。如今来想,有神无神并不值得争论,但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自然会忽略着科学,向虚冥之中寄托一份虔敬的祈盼。正如迄今人类最美好的向往也都没有实际的验证,但那向往并不因此消灭。

主管大夫每天来查房,每天都在我的床前停留得最久:“好吧,别急。”按规矩主任每星期查一次房,可是几位主任时常都来看看我:“感觉怎么样?嗯,一定别着急。”有那么些天全科的大夫都来看我,八小时以内或以外,单独来或结队来,检查一番各抒主张,然后都对我说:“别着急,好吗?千万别急。”从他们谨慎的言谈中我渐渐明白了一件事:我这病要是因为一个肿瘤的捣鬼,把它找出来切下去随便扔到一个垃圾桶里,我就还能直立行走,否则我多半就把祖先数百万年进化而来的这一优势给弄丢了。

窗外的小花园里已是桃红柳绿,二十二个春天没有哪一个像这样让人心抖。我已经不敢去羡慕那些在花丛树行间漫步的健康人和在小路上打羽毛球的年轻人。我记得我久久地看过一个身着病服的老人,在草地上踱着方步晒太阳;只要这样我想只要这样!只要能这样就行了就够了!我回忆脚踩在软软的草地上是什么感觉?想走到哪儿就走到哪儿是什么感觉?踢一颗路边的石子,踢着它走是什么感觉?没这样回忆过的人不会相信,那竟是回忆不出来的!老人走后我仍呆望着那块草地,阳光在那儿慢慢地淡薄,脱离,凝作一缕孤哀凄寂的红光一步步爬上墙,爬上楼顶……我写下一句歪诗:轻拨小窗看春色,漏入人间一斜阳。日后我摇着轮椅特意去看过那块草地,并从那儿张望7号窗口,猜想那玻璃后面现在住的谁?上帝打算为他挑选什么前程?当然,上帝用不着征求他的意见。

我乞求上帝不过是在和我开着一个临时的玩笑——在我的脊椎里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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