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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知此类中最早出名的人物嫪毐,就是一个为非作歹的家伙。他是秦国的大宦官,侍奉嬴政(当时的秦王,后来的秦始皇)之母,深受宠信,封长信候,挥霍无度,势力巨大,门下家僮数千,宾客千余,俨然国中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能与丞相吕不韦抗衡。直到有人告发他其实是个假阉人,阳具不仅健在,而且甚是了得,正靠它才博得太后欢心(那太后原本就是风流女子,当年是艳都邯郸的一名歌伎,后被吕不韦买下,并在被吕不韦腹内留种的情况下送给秦国公子子楚,所生此子即后来当了中国第一个皇帝的嬴政),这才惹怒嬴政,下兵收捕,岂知嫪毐居然进行武装反抗,两军战于咸阳,嫪毐兵败被杀。
嫪毐之事,可以说已开启了所谓阉祸的典型范例。一是这种人一旦发达,往往势可倾国;二是这种人一旦作乱就非同小可,干得秘密些是致使宫掖生变,如果追求惊天动地,则能够直接在京城跟皇帝干仗。
以后兴风作浪的宦官不胜枚举,如赵高那样把持朝政、指鹿为马者有之,如汉“十常侍”那样导致一个朝代崩解者有之,如宪宗被杀、穆宗得立之后晚唐皇帝基本皆由宦官废立者亦有之。许多中国人受旧小说旧戏的影响,以为中国的事,都坏在曹操、高俅那样一些涂着大白脸的奸臣手中,然而如果翻翻历史书就知道,内廷权阉的危害,远在外廷奸臣之上。
这样的惨痛经验,已积累太多,到朱元璋的时候,并不需要很高智商也可以认识到,必须严防太监干政。所以他说:“此曹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恶者常千百。若用为耳目,即耳目蔽;用为心腹,即心腹病。驭之之道,在使之畏法,不可使有功。畏法则检束,有功则骄恣。”{74}他曾定制:内侍毋许识字。洪武十七年更铸铁牌:“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置宫门中。
扼制太监,不使他们参与政治,很对。不过,朱元璋将太监的危害归诸他们的人品天生较别者为劣,却毫无道理。太监也同样是一个脑瓜、一副身子,并非三头六臂、恶魔投胎。如果说“此曹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恶者常千百”,有这种情况,那也是制度使然,是君主专制的产物。因为对自己的极权严防死守,信不过外廷大臣,将太监们倚为心腹而导致的结果。皇帝和朝臣的君臣关系,一面是上下级关系,一面却又是互相尊重、互相制约的关系。但皇帝和太监之间,则无这样一层“礼法”的约束,完全是主子和家奴的关系,可以随意呵斥、打骂甚至取他们的性命,这让皇帝觉着很放心,更堪掌握,久而久之无形中也对后者产生依赖,而感到他们亲近,不可托于大臣的事,托于他们,甚至私密之事也让他们与闻。但当皇帝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看到太监俯首帖耳、任其驱驭的一面,看不到后者因“亲炙天颜”而被赋予巨大权势的另一面,至于过于倚重而致尾大不掉、反仆为主的情形,更是始料不及。总之,太监辈“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恶者常千百”的根子,就在皇帝自己。
朱元璋当然不会承认这一点,不过从汲取历史教训的角度出发,他要与太监们保持相当距离的决心,还是蛮大的。明白表示,绝不能用为耳目心腹,也不能给他们立功的机会,这是朱元璋“干部政策”中很重要的一条,甚至可以说是“铁的纪律”。他立下规矩:内侍毋许识字。洪武十七年更铸铁牌:“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置宫门中。不识字,便阻断了太监参政的途径;万一还有人不自觉,居然敢于干政,那就杀头。
朱元璋基本践行着自己制订的上述政策,朱允炆则更严格。所以从洪武到建文,明初太监没有飞扬跋扈的例子,而且应该说日子很不好过。
朱棣夺位,太监很出了一把力。嘉靖年间的大名士王世贞说过这样一件事,当年朱棣起兵以后,与政府军作战,费了很大劲三年所得也无非北平、永平、保定三府,这时,“有中官【太监】约为内应,谓须直捣南京,天下可定,文皇深然之”{75}。亦即,有太监主动与朱棣联络,建议不要一座城池一座城池地打,径取南京,而太监们将与之里应外合。孟森先生的《明清史讲义》颇然此说:“靖难兵起,久而无成,因建文驭宦官极严,而叛而私以虚实报燕(指朱棣),遂敢于不顾中原,直趋京邑。”此事如属实,则建文宫中的太监对朱棣最终成事,可谓功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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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君子朱棣(23)
《明史》关于朱棣信用太监这样说:“文皇以为忠于己,而狗儿辈复以军功得幸,即位后遂多所委任。”{76}言下“有论功行赏”的意思。我们不排除可能存在这层因素,但归根到底,朱棣之倚宦官,应该不是出于欠了这些人的情,而要对他们有所回馈,“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朱棣不是这样的人。此人唯我独尊,一切皆以自己为出发点和旨归,宁可负天下,不可天下负我。他为了树立形象和诋毁朱允炆(因为朱允炆在当政时期充当了一个改革者的角色),就假惺惺地把自己打扮成“祖制”(朱元璋政策)的维护者,但在不容太监干政这样一个重要问题上,他不仅不坚持祖制,反而从根本上破坏了它,并给后来明朝亡国种下祸根。为什么?就因为他极端利己的本性。朱元璋不准太监干政,这规矩很清楚,斩钉截铁,理由也说得挺透,朱棣不可能不知道,也不可能不明白。然而有两个因素使他顾不上这些,明知有那样的祖制,明知自己的做法极其危险,也执意去做。
一个因素,是他在篡权的过程中尝到了甜头,或受到很大启发,即太监这群人很可以被利用来执行某些特殊任务,机密事、不道德的事或不可告人的事,交给他们去办最合适不过,只要时不时扔给他们几根骨头,他们就会跑前跑后替自己效命。这取决于太监这个群体的特点。他们一般在尚未成人前,净身入宫,脱离社会,也脱离一般的人伦和道德,脑子里只有家奴意识。他们虽然也是人,但却是被外化于社会的特殊人群;除了实利主义,基本上再无信仰和原则,他们在有骨头可啃的前提下,保持着单一的对主子的忠诚,可以完全顺从主子的意志,心中谈不上什么礼义廉耻,也没有什么美丑观念,只要得到指令,是不惮于干任何事或者说无论做什么都不大有心理障碍的。所以人们历来对这类人有一种就其字眼可能涉嫌歧视的称呼:狗儿辈。刚才所引一段《明史》,公然把这称呼写在正史里头。但这奴性,是丑恶的太监制度造成的,受谴责和唾骂的也应该是太监制度。朱棣对他们的解读,其实同《明史》中的那个称呼没什么不同,但他是从正面或欣赏的角度去看待这一点。他需要这种人,也喜欢这种人,而且自信能驾驭好这种人——重要的是,他已经获得了成功的经验,现在只须继续运用、不断放大这经验即可。
第二个因素,又不能不触及朱棣非法取得皇位这块伤疤,设若当初从朱元璋那里堂而皇之继承皇位的,不是别人,是他朱棣,很可能他也并不会倚重“狗儿辈”。现在不一样。凭借武力,他算是将印把子抢到手了,一通血洗,也算是把公开忠于朱允炆的势力镇压下去了。但印把子究竟攥得紧不紧,是不是有暗藏的“阶级敌人”,还有多少,朱棣心里没底。况且,朱允炆下落不明,是死是活?是远遁还是匿身近处?如果还活着,他会不会东山再起?谜团很多。还有,老百姓服不服,背地里怎么看又如何谈论“革除”这件事?是不是有什么穷途末路的家伙会利用民心煽动造反、起义?这都需要勘察,而且是秘密的勘察,或者,索性派出亲信去监视那些人的一举一动。所有这一切,我们可称之为“非法夺取政权后遗症”。对朱棣来说,他不单患着这后遗症,而且很严重。而同所有没有自信、生活在对随时失去权力的恐惧之中的统治者一样,他也只有两个办法,一是推行铁腕统治,用严刑峻法(国家恐怖主义)来强行压服,二是搞特务政治,盯梢、刺探、打小报告、听墙根,都是逾于法度之外见不得人的勾当,用这办法使人人自危,钳口无言。
那么,何等样人最适合替朱棣干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宦官辈当然是首选。他们是家奴,最令人放心,而且除了听命于主子,毫无道德感,什么事都肯做,都做得来。
一方迫切需要这种人,另一方还最堪胜任这种用途。天作之合。这就是朱棣一改“祖制”、重用太监的真正原因。
《明史》中有一段叙述,简明列出了朱棣重用太监的“大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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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君子朱棣(24)
永乐元年,内官监李兴奉敕往劳暹罗国王。三年,遣太监郑和帅舟师下西洋。八年,都督谭青营有内官王安等。又命马靖镇甘肃,马骐镇交阯。十八年置东厂,令刺事。盖明世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77}
注意最后那句话:“盖明世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这是对整个明代史一个重大问题的总结。朱棣不仅仅是破坏了朱元璋视为铁条的“内官不得干政”的干部纪律,而且经他一人之手,就开启了宦官干政的所有主要途径与方式。如果说阉祸是明亡国的主因之一,则朱棣即因对此负全责。
分别解释一下朱棣给予太监的这几项大权。
出使:作为皇帝代表出访外国,虽然未必有今天“特命全权大使”的身份,但所涉为国与国的交往,政治含义和规格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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