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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天已大亮,日光使人清醒。清醒得无处可避。
床上的人满身都是他留下的痕迹,他并不感到满足,只希望它们尽快消退,以免让她想起昨夜的不愉快。他站在床头替她掩好被子。她瘦弱的身躯在棉被中像没有了似的。他看得心惊,碰都不敢再碰她一下,转身走出房间。
洗完澡,胃里一阵阵泛酸,什么都吃不下。客厅的电话响了两声,工友在电话里叫他去送货。放下电话的一瞬,他仿佛又回到从前,未来虽然不确定,但至少是切切实实的活在当下。
对着镜子,他差点认不出自己。自从不上舞台,每天为了生活不停奔波,他已经很久没有好好打理过自己了。整理好面容,把额前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到耳后,头发有些长,眼睛下面的黑眼圈很深,猛的看过去,很有哥特的味道。
他曾经很迷恋哥特这种诠释禁忌与死亡之美的艺术,可是当死亡真正降临,他却无心去发现其中的美妙。
在腕上喷了点香水,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这是他买给她的一瓶名叫“Tartineet Chocolate”的婴儿香水。碎饼干与碎巧克力,他觉得配她是再合适不过了。本以为她会喜欢,可她只喷了一次就忘在镜台的角落里。她曾对他说过一句话,她说有些东西她是喜欢的,可是并不需要。这丫头总是这样,用大实话来伤别人的心,还不自觉。
有时他也在想,或许她喜欢他,可是并不需要他。没有他,她照样能生活的很好。是自己一厢情愿地把她当婴儿对待。
其实是他在依赖着她吧。
带着香甜的味道和一点遗憾的心情,他驱车上了公路。
癌症带来的最初的震慑和惊惧已经在昨夜的疯狂中消弭,他终究是沉下心来,平静地接受眼前的一切。一个垂死的人看到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他想他还不足够平静,因为他的眼前一片模糊。
原来男人流泪的本事一点都不亚于女人。
工地就要到了,他整理好心情,准备用繁重的工作麻痹自己。
搬运完货物,像往常一样和工友在树荫下喝瓶装的啤酒,他不敢喝太多,这身体虽残破,能撑还是要多撑些日子。工头拿着今天的报酬一一派发,他看着他手中厚厚的一摞信封,有一股冲动,想上前拉着他的手说:“请借我点钱,我一定会加倍还给你!”
男人经过他身旁,递给他信封,对他鼓励一笑。他拿着信封只觉沉重异常,所有的注意力都被黄色的牛皮纸吸住,待抬起头,工头已经坐上轿车。工友们纷纷散去,车子一辆一辆发动。
只剩他一个人,陷在春日的阴影里。
他不想这么早回去,便在四周随意逛逛。这里离橡树街很近,他在街道的拐角处顿了顿,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曾经他和白可一起朝拜过的教堂,静静地矗立在城市深处。门前没有了义愤填膺的人群,几个孩子踏着滑板欢笑着经过。
他低头走进大厅,在前排的长椅上坐下。常年播放的圣歌让空气里都透着庄严的味道。耶稣依旧围着记忆中的红色方格布,脸上的表情隐忍。
“你还记得我吗?”他试图在想象中与上帝交流。
“我记得你。”
听到回答,他惊讶地直起身,一个修女微笑着站在他身侧。
“我记得你。”修女重复了一遍,微微笑着,眼尾印上深深的纹路,“上次来的时候,你曾称赞过耶稣的身体。”
他看了她半晌,按理说同是黄皮肤黑眼睛他不会没有印象,但真是一点都想不起来。
“那时我坐你前排,我还记得你带了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是你妻子?”她把一本圣经抱在胸前。
说到白可,他表情放柔,往里挪了挪,请她坐下。修女整理好长袍,弯腰落座,工整地把圣经摆放在双膝上。
他没感觉到椅子有丝毫震动。
“我姓陈,叫陈瑞华,他们叫我阿达修女。”修女说。
“我叫唐一路。”
“唐,这在华人圈子里倒是个很有名的姓氏。”
“我父母只是一介平民。”
“不管是平民还是富人,上帝都是平等对待。”陈瑞华稍用力地按住膝上的圣经,转头道,“孩子,你遇到什么困难了吧。你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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