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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荷园出来,已快到晌午。
顾景熙直接带小姑娘去酒楼吃午饭,吃过午饭也没回家,又带着小姑娘去戏楼听戏。
孟瑾瑶并不想听戏,每次听戏都昏昏欲睡,但感觉顾景熙应该喜欢,想到人家对自己这般好,自己陪人家听戏也是应该的,就没有拒绝。
戏拉开序幕,台上的伶人开始咿咿呀呀的唱起来。
孟瑾瑶打起十二分精神,盯着台上的伶人看,认真听戏,免得等会儿睡着了。
顾景熙看她一脸严肃认真的模样,以为她很喜欢听戏,不然也不会如此认真对待,便觉得自己带她来戏楼是来对了,如此玩一天再回府,她应该不会闷闷不乐了。
然而,还不到一刻钟,孟瑾瑶就有了困意,加上她平时有午睡的习惯,现在正好是午睡时间,不一会儿就哈欠连连,昏昏欲睡。
顾景熙见状,便开始反思,感觉自己方才所以为的,就只是自己以为而已,真正喜欢听戏的人,怎么会没一会儿就开始犯困?
他温声问:“夫人,这出戏好像也不如何,还挺无聊的,不如我们去别的地方走走?”
孟瑾瑶一听,马上就来了精神,反问:“去哪?”
顾景熙回道:“先到外面看看?今日阳光没那么猛,没有前些天热。”
孟瑾瑶自然没意见,再听下去,她估计就要睡着了,出去走走正合她意,晒一晒也没什么的,今日的气温她还能接受,还不算很热。
顾景熙带她出来了戏楼,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霎时间也不知该去哪里,他没带过姑娘家出去玩,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他思索了会儿,想着去书斋买书,但又感觉小姑娘应该不会喜欢,更没有兴趣买什么书,便想起好友提过的,姑娘家都喜欢珠宝首饰,喜欢胭脂水粉,喜欢华美裙子。
首饰他前几天买过了,那应该去买点胭脂?
孟瑾瑶见他杵着不动,疑问道:“夫君,怎么了?”
顾景熙摇头:“没什么,走吧。”
孟瑾瑶面色怪异地觑了觑他,感觉他有点奇怪,但也没有明说,跟在他身边,他说去哪就去哪,反正自己有的是时间,有人陪自己逛,乐意至极。
走了一会儿,孟瑾瑶微微抬头看身边的男人,发现这男人的皮肤在阳光下更白,莹白如玉,都二十九岁了,眼角连细纹都没有,比很多二十九岁的女子都要好,看起来也就二十三四岁的样子,也不知是怎么保养的,但相处了一段时间,也没看见他往脸上涂抹什么东西,应该是得天独厚?着实让人羡慕嫉妒。
顾景熙是懂武功的人,感官比普通人敏锐,察觉到小姑娘盯着他看,那直白而又灼热的眼神,直把他看得一脸莫名,便侧过头看她,困惑地问:“夫人怎么这样看着我?”
“夫君的皮肤真好。”
孟瑾瑶由衷地感慨,语气中还透着羡慕。
顾景熙当即愣住,他被人夸赞才华横溢,也被人夸赞过断案如神,说他容貌出众的也有,但说他皮肤好的还是头一次听见,用这种羡慕的语气也就罢了,对方还是个姑娘家。
一个姑娘羡慕他皮肤好?
他心情有些微妙,怎么听都觉得怪怪的,看着小姑娘那张容色倾城、肤如凝脂的脸蛋,他回应道:“夫人的皮肤也是极好的,不必羡慕为夫。”
孟瑾瑶语气酸溜溜的:“等我二十九岁的时候,不一定有你现在的皮肤好,你眼角一根细纹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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