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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迷离
“你在胡说什么?”楼亚轩口气有些恶劣地打断了棹歌的话,惹来唐宠玉错愕一瞥,他急忙扯出一个笑容,对唐宠玉道:“我是说棹歌年纪轻轻却说这种丧气话,真是太不像话了。”
“是啊,棹歌,只是生病嘛,哪有那么严重,别胡说。”唐宠玉压下心里有些奇怪的不适感,笑着打了一下棹歌的手。
“张姐送粥来了,你们两个先回去吧,棹歌还有点发烧,需要休息。”说话间唐伯昭走了进来,看见唐宠玉和楼亚轩堵在床边,立刻赶人。
唐宠玉冲着唐伯昭做个鬼脸,拉上楼亚轩就要走,可是楼亚轩却有些不愿意,看着床上闭着眼睛,脸色苍白,脸颊却因为发烧而微微发红的棹歌,他恨不得留在她身边永远不要走才好,可是……身边挽着他手臂的那只手一直在拉拽他,而坐在棹歌床边端着粥碗的唐伯昭也看着他,等他走,这里,没有他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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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伯昭拿着汤匙慢慢搅着碗里的鸡丝粥,望着门口,眉头轻皱,心中的疑虑越发地沉重,刚刚楼亚轩那眼神分明不对劲。宠玉是个傻丫头脑子里缺根筋想不了那么多,他可不傻,再回想起前天早上棹歌哭着从他房间里跑出来,而他那副义愤填膺的样子,难道……
如此想着,唐伯昭微低头看向恹恹无神埋在白色枕被中的纤弱少女,她闭着眼,似乎已经累到了极点,气息十分的微弱,若不静下神来仔细听,几乎听不到她呼吸的声音。可是即使是在病中,也掩不住她的美丽,瓷白如玉的肌肤,肙淡如柳的眉,长长的睫,黑丝般的长发,柔嫩如花瓣一般的唇,这样的女子,在这功利社会里已经稀罕到快绝种的纯美体贴又温柔善良的性情,只要是男人怎会不爱,即使是百炼钢见到她,也会想化成绕指柔依恋在她身边吧。他不就是个现成的例子吗?从见到她第一眼开始,他就被她所吸引,看到她连他这样惯经花丛的浪子都觉得找到了依归,更何况是像楼亚轩那样根本还没有真正经历过什么的男人?
他的眼微微眯起,目光有些阴沉地盯着棹歌,伸手轻轻拍了拍棹歌的脸颊,“棹歌,醒醒,起来喝点粥再睡。”
棹歌眼睛闭着,确实差一点就要睡着了,毕竟是真的在生病,这一点没有假装的成分,她的身体和精神都很虚弱。
感觉到有人轻拍自己的脸颊,她有些迷迷糊糊的张开眼睛,昏暗的光线和暖气充足的房间让她有一刹那的错觉,以为自己仍在纳兰的身边,仍在那个与那个贫民窟格格不入的小院子里。于是,她近乎无意识地绽开一个甜美与幸福的微笑,眼里的光芒是全然的信赖和依恋。
这个笑容迷惑了唐伯昭,她的目光让唐伯昭仅有的一点疑心消失殆尽,他阴沉的脸色渐渐缓和,语气也重新变得温和亲切,他相信楼亚轩真有什么混蛋心思也定然只是他一个人的遐思,棹歌心里的那个人必定是他,也只会是他。
他的手一下一下慢慢地抚摸着棹歌苍白的脸颊,目光充满了爱怜与疼惜。棹歌有些呆呆地盯着他,尚有些恍惚,唐伯昭被她那样迷蒙依恋地仰望着,他觉得自己真的伟大起来,只要她愿意一直这样仰望他,他就可以永远做她的山,做她的海,让她依靠,无限包容,永远保护她再不受风侵雨蚀,只要……她愿意永远这样仰望他。
这次,棹歌的烧退得很快,但是身体仍是虚弱得厉害,医生要求她好好调养,于是,不由分说,唐伯昭脱下自己的羽绒大衣将她一裹,抱起来就塞进了车里,一路风驰电掣回到唐家大宅。
可想而知,当唐伯昭抱着棹歌走进唐家大门的时候,唐家众人的脸色是何等精彩纷呈,十足一部大戏,唐冠华当场就将喝茶的茶杯砸在了出去,可是棹歌却硬是忍住了没有睁眼,只当自己睡着了。
唐伯昭带着棹歌回到她曾住过的房间,将她安置在柔软的大床上后十分强硬地命令道:“从今天开始你就安安心心地在这里养病,哪里都不许去,听见没有?!”
棹歌欲言又止,却被唐伯昭的手指封住了所有言语,“别说那些我不爱听的。”
棹歌无奈地点了点头,有些不好意思地拉起被子掩了半张小脸,可爱地往被窝里缩了缩。唐伯昭看到她这副样子,目光渐显幽深,忍不住拍了拍她的脸颊,低头在她的额上轻轻一吻:“好好睡一觉,我今天不去公司了,就在这里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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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棹歌十分低调的住在唐家养病,乖巧到几乎足不出户,让唐冠华和平蕊心几乎感觉不到她的存在。
这一个月的时间里,
唐伯昭虽然已经尽量抽出时间陪伴棹歌,可是毕竟公务繁忙,回家的日子加起来也没有超过10天,唐宠玉不是个耐得住性子的人,虽然喜欢腻着楼亚轩,但是白天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逛街扫货。这一个月的日子倒是让楼亚轩近月楼台得到了最多与棹歌相处的时间,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眼看着唐伯昭对棹歌的用情越来越深,楼亚轩患得患失的心情也越发严重,可是现实的种种压力又让他没有勇气对唐宠玉说出一切,只能在焦虑与痛苦中挣扎。
等到医生终于确定棹歌已经完全康复,还长了五斤肉之后,严冬已经过去,明媚的春天已经来临,三月,这个城市最美丽的季节到了。
楼亚轩的腿也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唐宠玉拉着他正要出去踏春。棹歌在屋里听到外面的喧闹,想了想,拉开衣柜,换上了唐伯昭特地为她准备的明媚春装,神采熠熠地走出了那扇精致的闺房大门。
白色装饰着蕾丝的毛线短裙,精致的浅蓝色薄呢小大衣,配上一双白色的高筒小靴子,不得不承认在挑选衣服这方面,唐伯昭真的很有品味,也十分清楚适合棹歌的风格。这一点,也让楼亚轩在惊艳的同时不由得妒火暗升。
“棹歌?”看到站在楼梯上,如朵轻云般柔媚美丽的棹歌,唐宠玉也不禁生出了些许妒意,女人总会对比自己更加美丽的女人生出一些敌意,这是天性,无法控制。
“你们要出去吗?”棹歌的目光湿润润地落在楼亚轩身上,让他的心微微一颤,神情不禁尴尬。
“是啊,今天是周末,亚轩和我一起去游湖。对了,大哥昨天晚上来电话说今天一早八点的飞机到,司机已经去接他了,你就坐在这里等他吧,他看到你一定会非常开心的。”唐宠玉拉着棹歌把她把沙发上一压,嘻嘻哈哈地笑着拉起楼亚轩就朝外走,却不知道楼亚轩回头看向棹歌的目光里尽是深深的歉意和妒意。而棹歌则回视着楼亚轩的眼睛,慢慢地别转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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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楼亚轩带着唐宠玉离开,棹歌慢慢站起身,走到门口望着那辆绝尘而去的跑车,唇角笑出一个温柔的弧度。
唐伯昭果然很快就回来了,拎着一个小巧的皮箱,带着一脸的倦意,棹歌下意识地想着,他肯定是搭乘了长途飞机才会
这么累。
棹歌站起身迎向唐伯昭,唐伯昭明显得愣了一下,当他定睛看清楚迎向他的那个淡蓝色身影,提着箱子的手不由得一松,精致的皮箱发出不轻不重的一声呯响,掉落在地上。唐伯昭细长的眼睛微微眯起,目光定定地注视在那个娇怯怯地,显得很有些局促不安的纤细女子身上。看着从落地窗射进的阳光亲吻在她清甜的面容上,看着她澄澈的目光注视在自己身上,时间仿佛在一瞬间停止了流动,连续七天的高强度工作加上十个小时的飞行旅途带来的所有疲劳,所有倦怠,在这一刻全部消失了。
唐伯昭在门口足足站了一分钟,而这一分钟里,他的视线一直锁在棹歌的身上。只是这次,棹歌没有避开他,她温柔地回视着唐伯昭,回视着他几乎可以令人融化的灼热视线。
“过来。”唐伯昭轻吸了口气,朝棹歌点了下头。
棹歌绕过沙发走向唐伯昭,但是唐伯昭似乎嫌棹歌走得实在太慢了,不待棹歌完全绕过沙发,他已经大步迎上前来,突然伸手,一把将棹歌拉进自己怀里,紧拥了一下后,不待棹歌有所反应便低头重重吻上了棹歌鲜嫩的樱唇。
唇舌紧密的交缠,不再是浅尝辄止的温存,唐伯昭没办法也不愿意压抑自己内心对棹歌的渴望,这吻热烈而焦切。唐伯昭的手在棹歌的背上不断地摩挲着,越来越用力,他渴切地想要将这个依偎在自己怀中已经柔软如水的女子彻底吞噬,他想要她!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十年前的夏天,那年他有了生平第一次强烈的冲动,但那热情却寂灭在同一个夏末。十年了,他不曾再有过这种心跳如雷,全身如着火一般的热情,心脏擂动,他知道自己彻底的陷进去了,可是——他甘之如饴,因为,这个女人,值得……
棹歌觉得自己就快要窒息了,唐伯昭的吻和容哥的,和楼亚轩的完全不一样,比方子容更霸道,比楼亚轩更火热,轮不到棹歌拒绝,唐伯昭已经把他的热情全部倾泄出来,强迫着棹歌接受,他的舌在她口中翻搅,强迫她回应,强迫她跟随他呼吸的节奏,甚至她能够感受到,他在强迫着她连心跳的节奏都与他同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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