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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吃狗肉,有人给狗肉叫“香肉”,之前我还不明白为何这么叫,今晚算是长了见识。
回去的路上,只觉得体内有股强烈的力量在横冲直闯,而且还有强烈的欲望,迫切想见到吴静涵。
走出胡同,没等我开口,法颠就笑着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奥?好啊!”
法颠嘿嘿一笑后,开口了。
故事发生在十几年前,那几年黄河一带还有不少野兔,对于爱喝酒的人来说,这可是绝佳的美味,所以闲来无事时,不少农村汉子——甚至附近城里的人都会抽空,到黄河滩里打猎。
说起来偷猎是违法的,可实际上这种事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一带除了野兔和野鸡外,也没别的野物。
狩猎的方式有好几种,常见的是用猎枪打或者下夹子,也有拌药的,就是把毒药拌到粮食里,不过这样有两个缺点,一是被毒死的野物不一定落入谁的手,再就是毒死野物的肉里也带着微量的毒。
捕捉野兔的夹子是那种金属的,力道很大,能直接把兔子腿夹断,有时候也会夹到流浪猫或者黄釉,一般情况下,捉着这两样野物的都会放掉,毕竟猫肉没法吃,而村里人大都称呼黄鼬为黄大仙,自然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
那年不知道是谁在东户村郊外的田间地头下了铁夹子,巧的是一只刺猬经过时,被夹住了。当时有个小女孩,上学快迟到了,便大着胆子走近道,恰好经过这里,听到了刺猬发出的哀嚎声。
处于好奇,循着声音走了过去,就看到了一只在试图挣脱夹子的刺猬。
刚开始女孩挺害怕,虽然她也想救刺猬,可一看浑身是刺的样子,不敢下手……最终犹豫了几分钟后,还是壮着胆子用尽全身的力气,掰开了夹子,放走了小刺猬。
为此她迟到了,被老师狠狠训了一段,而且当堂课被罚站到墙角“面壁思过”。
可她一点都不后悔,一是为自己救了刺猬一命,二是她早就习惯了受到老师的“特殊”照顾——学习成绩差嘛!哪有老师喜欢差生?
也不是她不努力,就说背课文这事,别人可能半小时就能背过的内容,她用了两个小时也记不住,这又有啥办法呢?
她听到老师之间,私底下称她为“那个笨蛋”,刚开始她还很伤心,后来也就渐渐麻木了。
救了刺猬这事,她谁都没说,包括自己的父亲。
后来小女孩得了重病,甚至连大医院的医生都直言不讳地告诉家长:不可能治好,还是准备孩子的后事吧!
花开两朵,各表一支。
刺猬本身也是极具灵性的动物,所谓无巧不成书,恰好这只刺猬已经活了十几年,之前一直住在五里地外的一座埋在地下的破庙里。
据说原本这是座鱼骨庙,整座庙身是用一条巨大怪鱼的脊骨个鳞片修筑而成,供奉的自然是河神。
后来这座庙还被多次修葺,信徒遍布方圆百里,直到破四旧时,鱼骨庙才被捣毁破坏掉,最终埋到了地下。
机缘巧合下,这只刺猬挖窝时,恰好挖通埋到地下的鱼骨庙,于是以此为家。
整日与河神为伴,刺猬越来越有灵性,那段时间它甚至偷偷跟着小女孩,知道了她每天发生的大部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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